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1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2年,市城区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反弹,综合指数同比上升6.6%,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减少7.7%,6项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增加24.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增加19.4%。截至2023年底,晋中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2天,排名全省末位。
二、整改措施
1.制定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计划(方案),持续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
2.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夏季臭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实施重点工业源深度治理、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和散煤清零工作,加强扬尘污染、秸秆禁烧和移动源管控。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关于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加大市城区国道G108线、G339线及省道S102线、S216线、S316线、S318线六条国省干线公路的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对城市过境段、扬尘污染重点路段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市城区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综合施策,推动国省干线公路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市城区道路施工扬尘管控。及时高效处治城区路面病害,消除因路面病害导致车辆颠簸、倾覆等造成的抛撒扬尘污染;城区周边公路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篷布覆盖,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作业现场,配备合适的清扫设备及抑尘设备,通过采取雾化喷水、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及时清理回收各种废弃材料;长时间施工作业的现场采取隔离围挡封闭施工,加强现场施工监管,全面消除因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污染。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2日,共10天)向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反馈。
联 系 人:韩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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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