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登封采购-2024-174-1 | ******公安局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2资金来源:财政
5.3服务期:2年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3.2投标人必须有施救车辆(吊车、拖车),并提供有效证明(车辆如为自有的提供行车证,如为租赁的提供行车证及租赁协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
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或未及时解密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4%,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