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4-37-1 |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5.3服务周期:服务期不少于6个月;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5.5改造设施的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至少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
2.3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
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办公室;联系电话:******
7、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服务费金额49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