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民政局2024年救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SGZ[2024]299-ZC219-1 | 卢氏县民政局2024年救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 ****** | ****** |
5.2、项目名称:卢氏县民政局2024年救助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5.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82、LSGZ[2024]299-ZC219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5、采购内容:采购棉被,面粉、大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6、项目总预算金额:¥******.00元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5.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
5.9、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