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阳春市潭水******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承诺工期 (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设阶段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工程技施阶段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设阶段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工程技施阶段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设阶段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工程技施阶段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投标报价(万元) | 125.129 | 124.7208 | 125.4744 |
技术得分 | 56.4 | 47.4 | 46.8 |
商务得分 | 29.99 | 29.97 | 29.99 |
诚信得分 | 10 | 10 | 10 |
综合得分 | 96.39 | 87.37 | 86.79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郑道静/工程师/水工建筑/粤中职证字第******31175号 | 朱必方/高级工程师/水工建筑/粤高职证字第******00245号 | 农珊/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769 |
公示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1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阳春市漠阳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472
- ******街道东湖西路15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阳春市水利行业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 联系电话:0662--******
- ******街道东湖西路15号
- 招标人:阳春市漠阳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 日期:2023年04月11日